標題:

如果考上公職,應屆畢業生讀碩士、博士和兵役之保留問題

英文自傳發問:

如果我目前是大四應屆畢業生(男) 考上研究所(碩士),也考上公職, 我知道可以保留3年,但是如果我碩士讀完接著又考上博士, 請問這份公職可以繼續再保留5年嗎? 又博士之後還需服兵役,那這份公職還可以再保留到我的法定役期嗎? 感謝!!

最佳解答:

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7條規定:正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進修碩士、博士,或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 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無法立即接受分發,得申請保留受訓資格者,依 下列規定辦理: 一、榜示時有無法立即接受分發事由者,應於榜示後十五日內檢具足資證 明之文件向保訓會或培訓所申請保留受訓資格,逾期不予受理。 二、榜示後至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之分發任用前,有無法立即接受分發 事由者,應於事由發生後十五日內檢具足資證明之文件向保訓會或培 訓所申請保留受訓資格,逾期不予受理。 前項無法立即接受分發事由,知悉在後者,其申請保留受訓資格之期間自 知悉時起算。 正額錄取人員於訓練前經核定保留受訓資格者,應於原因消滅後三個月內 ,檢具足資證明之文件向保訓會或培訓所申請補訓,並由保訓會或培訓所 通知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遇缺調訓;逾期未提 出申請者,視同放棄補訓,並廢止其受訓資格。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經核定保留受訓資格者,其申請重新訓練,應依前項 規定期限及程序辦理。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訓練,並廢止其受訓 資格。因服兵精英英文補習班役保留底缺申請重新訓練者,仍留原分配機關 (構) 學校接 受訓練。由上述規定來看,申請保留受訓資格的原因消滅時,就要申請補訓,所以假設你一開始是用念碩士這個理由申請保留受訓資格當你拿到碩士學位時,就要申請受訓,沒辦法在接著說你要念博士、當兵而繼續保留受訓資格。

其他解答:

如果"陳"對於國家考試 有很清楚的瞭解 就針對問題回答! 不是說"考上再來畫大餅"這種無意義的話! 如果像北極熊大所說的 考高雄空中大學上研究所後 就算考上公職 也沒辦法因為研究所和兵役連續保留 那一開始就可以免了目前考公職的念頭 這是我想要釐清的問題 所以我對於"陳"回答我發問的問題 提出非專家的意見 讓我覺得你一點也不專家!|||||考上再來畫大餅..........4D962705AE823D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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