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告訴案承辦的權責問題

發問:

我的告訴案原為實任檢察官辦理' 後來換後補檢察官處理' 請問到時後結案決定起訴或不起訴的是那個檢察官? 後補檢察官就可以判決嗎? 更新: 五年的候補是什麼意思? 是指五年内會一直會被調動嗎?

最佳解答:

1.檢察官無判決權 2.看該案件分案給哪位檢察官負責 就由該檢察官決定起訴與否 PS 後補檢察官 實質上已經為檢察官 只是他需要經過五年的候補 才能成為真正實任之檢察官 享有完整司法官終生職之保障 2011-11-14 16:22:53 補充: 不是 是經過考核跟觀察其表現 是否能夠被任可作為一個正式的司法官 這有司法官相關考核標準

其他解答:7C4CB18E23D7C5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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