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判緩刑前再犯案

發問:

我想問說 如果收到執行判決書 執行緩刑是10月一號 再判決緩刑前 5月..8月分 還有兩件不同案子 (妨礙名譽) 這樣會影響到緩刑嗎? 緩刑是執行日開始算這段期間不能再犯罪就可以? 還是再被判緩刑前 再犯的案件也 會影響到然後撤銷緩刑嗎?

最佳解答:

有可能會 因為後案尚未判決 有可能是刑法75條第一項第二款必撤銷之狀況 後案判決宣告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 也可能是會被檢察官認定該撤銷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刑法75條之ㄧ 第一項第一款適用) 因為妨害名譽有很多條罪名 就要看法官如何宣告 若板大被宣告無罪 那當然也不會有撤銷緩刑的問題

其他解答:

如果判緩刑前再犯案,當然會影響到緩刑,而且就算您在外面沒有收到法院傳票,您執行的時候也會收到通知,也是需要開庭的,而且一罪一罰~7C4CB18E23D7C5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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